发布时间:2025-01-24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胸科医院点击: 次
为加强临床检验管理,规范开展外送样本检测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外送样本检测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桂卫规〔2023〕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病理外送检测项目清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24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名和联系方式,于2025年1月24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医院医务部(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编545005,联系电话:0772-3130307。
广西壮族自治区胸科医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