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20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胸科医院点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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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胸科医院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胸科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胸科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胸科医院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胸科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以治疗慢性传染病和突发传染病为主、承担突发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任务的省级传染病医院。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胸科医院现设置有结核病科、感染性疾病科、呼吸内科、肿瘤内科、心血管神经内科、消化内分泌肾内科、重症医学科、血液净化科、胸外科一病区、胸外科二病区、胸外科三病区、普外泌尿外科、骨外神经外科、麻醉科/手术室等19个临床科室(病区)、12个医技科室、1个急诊医学科、1个门诊部、1个关爱门诊、1个中医门诊,1个广西艾滋病防治临床中心以及24个行政职能科室,2个自治区级传染病防治质控中心(广西结核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广西艾滋病诊疗质控中心)挂靠在我院。其中结核病科、感染性疾病科、呼吸内科、胸(心)外科是医院特色科室。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胸科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胸科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胸科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47933.06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503.14万元,下降3.0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955.67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952.89万元,下降16.53%,主要原因是重大传染病防治经费的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27787.47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867.26万元,增幅11.51%,主要原因是疫情全面放开,到院就诊人次增加,2023年医疗收入整体上升。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189.9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17.51万元,减幅68.73%,主要原因是2022年底我院食堂整体外包出去,2023年其他收入中食堂收入大幅度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6994.8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0087.21万元,减幅59.05%,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5310.33万元,分别为重大公共卫生服务5096.84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213.49万元。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54927.9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4570.06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928.55万元,下降9.8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7.4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死亡抚恤等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2.04万元,增长244.64%,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的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54284.27万元:其中传染病医院28244.87万元、其他专科医院支出76万元、其他公立医院支出149.65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23328.20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268.62万元、中医(民族医)药专项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14.93万元、住房公积金198.3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6012.02万元,下降9.97%,主要原因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潭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疗救治业务综合楼项目的在2023年无财政拨款。
3.结余分配317.25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17.25万元。
4.年末结转和结余40.6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8009.61万元,下降99.5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末未使用完的财政拨款全部纳入财政应返还额度。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胸科医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15.03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6598.97万元,下降19.99%。其中:基本支出498.36万元,项目支出25916.67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胸科医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432.16万元,支出决算为26415.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17%。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7.4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为年中追加死亡抚恤金及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死亡抚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5237.14万元,支出决算为26129.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48%。预决算差异主要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潭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疗救治业务综合楼项目的在2023年无财政拨款。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95.02万元,支出决算为198.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3%。预决算差异为年中追加2023年正常增人增支类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为职工购买住房公积金。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8.3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1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3%。主要差异原因是财政追加新增入编人员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2%。主要差异原因是财政追加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91.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53.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37.7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23.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6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96.4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43.83%。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用车8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8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14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9955.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5.55%。按照自评全覆盖要求,自评覆盖面原则上应达100%,但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中包含上年结转结余项目共6459.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4.45%,上年结转项目不要求进行绩效自评。剔除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后2023年开展绩效自评项目资金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的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单位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14个项目,项目支出总额18464.90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3个,本级项目支出3371.36万元;中央转移支付项目1个,转移支付金额15093.54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2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7961.08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85.71%,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7.27%;1个项目自评为二等,涉及资金50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7.14%,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2.7%;1个项目自评为为三等,涉及资金3.82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7.14%,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2%。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各预算业务科室对预算绩效目标的内涵、要求和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部分项目进度滞后,影响整体绩效;三是预算人员专业水平有待提高,预算管理意识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业务科室预算编制的指导与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素养;二是加强预算数据收集和数据分析能力,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三是加强项目进度管理,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快项目的执行进度。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20190.38万元,自评得分96.67分,评分等级一等。其中:广西结核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经费年初预算2819.08万元,广西艾滋病诊疗质量控制中心经费年初预算为11137.30万元,年中追加6234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
产出数量
艾滋病专项:2023年全区艾滋病防治药品采购数量为2902317盒(瓶),采购药品金额为14673.38万元,确保全区142196例艾滋病患者的治疗用药;举办1个国家级及3个自治区级继续教育项目,共培训医务人员746人次;对8个市16个定点医院进行督导。
结核病专项:采购全区免费一线抗结核药品2135.43万元,免费二线抗结核药品576.14万元;中心2次组织临床专家33人次、药学专家15人次分赴96家结核医疗机构开展2023年结核病防治工作调研督导、重点地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结核病主动筛查调研指导工作,共复核5643例。对梧州职业学院、平南县大将中学、平南县中学等三所学校肺结核病例及密切接触者开展现场诊疗质量调查工作,共复核3094例病例资料;组织结核病规范化培训和学术交流4场,共培训775人次;开展结核科健康宣教、“3.24”宣传活动等245场次,宣教6576人次,发放营养包10.32万元,为患者及家属提供免费口罩8050只。
质量指标
艾滋病专项:1.抗病毒治疗基本情况稳中有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区合计抗病毒治疗142196例,较2022年(132154例)增长7.6%;年度新增治疗9969例,病毒载量检测率96.48%,病毒抑制率97.28%,持续维持在较高水平。2.多措并举,全区抗病毒治疗覆盖率明显提升。本年度中心继续强化全区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与属地疾控的协作,加强信息的互通,以进一步提高抗病毒治疗覆盖率。2023年全区抗病毒治疗覆盖率达92.75%,较2022年的91.1%上升1.64个百分点,治疗覆盖率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结核病专项:1.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为97.56(目标要求为≥95%)。2.肺结核患者病原学阳性率为64.95%(目标要求为≥50%)。3.2022年登记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91.98%(目标要求为≥90%)。
时效指标:2023年12月25日前支付完成。
成本指标:本项目支付总成本15093.54万元,预算执行率96.67%。
(2)效益指标
全区142196例艾滋病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抗病毒治疗,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减轻患者本人、家庭及社会经济负担,降低将HIV传染给他人的几率,使其更好的回归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带来不可估量的社会及经济效益;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不断提高结核病诊疗质量及救治工作,开展主动筛查项目,加大力度发现传染病,避免隐匿传播。提高公众对结核病的知晓率,可挽救患者生命及家庭、提高患者生活质量、恢复患者劳动力,减少肺结核的传播,完成原定目标。医院患者满意度91.3%,达到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